教学教务
关于“清明节”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0年04月07日
 

关于清明节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

各学院暨本院各单位:

根据学校通知,清明节放假天(435日),现将清明节放假前后的教学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校内脱产班: 43(星期六、)、 44(星期)常公休45(星期一、清明节放假一天脱产班的课堂不上不补,46日起按课表正常上课。

  1. 夜大学各班教学按我院夜大科的安排进行。
  2. 函授课堂教学按课表安排正常进行。

请各学院及本院相关单位通知上课教师及学生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继续教育学院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2010328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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